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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