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股票简称:宝鼎科技公示序号:2024-01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变动提案的现象;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的状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4月9日(星期二)在下午14:30
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企业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形式: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王玉峰老总
6、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11名,合计持有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数294,064,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7131%;
在其中,当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6名,合计持有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数294,057,2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7114%;根据网上投票股东5名,合计持有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数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8%。
(2)中小投资者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中小股东公司股东就是指下列公司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1)公司的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同)总共5名,合计持有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总数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8%;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0人,持有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5人,持有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8%。
7、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8、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各类提案。提案决议结果如下:
(一)决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294,063,45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允许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2.6667%;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3333%;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依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议获得通过。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上海市)法律事务所舒伟佳侓师、刘浩杰侓师参加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中伦(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公司监事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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