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股票简称:*ST榕泰公示序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霄云路33号商务大厦B座13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企业董事长张微女性组织,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在其中独董2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及其它管理层均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改选企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改选企业第九届董事会独董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和提案2对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下列股份的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提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信信扬法律事务所
侓师:杨希、洪国琼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出席会议的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及其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4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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