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股票简称:同力太阳升起公示序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北京市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启鸿源”)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为天启鸿源给予担保额度rmb5,000万余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此次贷款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59.89万余元。
●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截至公告日,企业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并且于2023年5月22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运营和市场拓展要求,确保子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在保证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贷款担保,给予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融资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等)、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多个贷款担保方式紧密结合等方式。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会审核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市区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为了满足天启鸿源的运营和公司发展要求,确保天启鸿源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在保证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前不久,企业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合同规定”),为天启鸿源向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的一系列信贷业务合同及天启鸿源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大债务限额为债权最大本钱额度等价rmb5,000万余元以及相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同时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花费。以上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除此次贷款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59.89万余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名字: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字: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借款人名字:北京市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贷款担保最大债务额度:5,000万余元以及相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同时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花费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
(一)、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主导协议约定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主合同规定负债分笔到期,则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二)、债权人与借款人就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三)、金融机构承兑汇票承兑、进口的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贷款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垫款账款的时候起2年。
(四)、金融机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担保期限为贴现票据期满的时候起2年。
(五)、如果发生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或主协议约定事宜,造成主合同项下负债提早到期,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负债提早期满的时候起2年。
7、保证担保范畴:
合同规定担保主要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提升但实际超过债务最大本钱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自行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动但实际超过债务最大本钱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也同意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企业为天启鸿源向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的一系列信贷业务合同及天启鸿源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按照其市场拓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的有效经营活动。天启鸿源现阶段运营正常的,有实力还款全部债务,且天启鸿源做为子公司,企业能够及时操控其资信情况、履约情况会计严控风险,此次贷款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企业总计对外担保金额达49,500.00万余元(贷款担保总金额包括现阶段生效保证合同金额及贷款担保合同期满但仍然担负担保义务金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30.55%。目前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为46,5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28.7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为3,0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1.85%。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企业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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