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实业公告号:2025-01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力投资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计划向不超过35个合格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筹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中心出具的《关于宝塔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计询价函》(审计函〔2024〕130012号)(以下简称“审核询价函”)要求公司在30天内逐项落实审核询价函中列出的问题,披露询价意见答复,并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书面答复文件。
公司收到审计询价函后,立即与相关中介机构一起实施审计询价函中列出的问题,并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相关回复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计意见,公司正在补充和改进审计询价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上述事项的完成仍需一定的工作时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公司将尽快与本交易的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审计询价函的答复,并自审计询价函到期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计询价函的答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本次交易是否通过、同意注册、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计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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