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博瑞传播证券代码:600880号:2025-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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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诉讼阶段:二审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地位:上诉人;子公司地位:四川博瑞愿景文化媒体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武汉博瑞银福广告有限公司为上诉人(上诉人为上海越英广告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1600万元人民币及资金占用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法院的调解结果不会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成都博瑞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公交集团签订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管理合同),公司获得武汉市3115个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管理三年。为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博瑞视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博瑞视野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武汉博瑞银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银福”)和上海越英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英”)、黄臻签署了《公交候车亭广告牌代理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五方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授权武汉银福执行代理业务合同,武汉银福每年向公司支付8143.612万元媒体使用费(第一年媒体使用费按武汉银福股权比例,借给武汉银福,作为武汉银福运营项目启动资金)。
由于武汉公交集团在收取媒体使用费后未完全履行《代理经营合同》约定的“交付所有公交广告空间”义务,公司与武汉公交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及附件《共同经营计划》(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8-016号公告),《代理经营合同》下的事务仍由公司授权武汉银福执行。
鉴于公司与武汉公交集团未就延长联合经营达成协议,公司于2020年7月终止了与武汉公交集团签订的《代理经营权合同》,并于2020年12月通过仲裁程序收回了105、982、947元的所有媒体使用费、保证金及相应利息(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048号公告)。
上海岳英认为,公司收回上述资金后,应退还1600万元的媒体使用费和资本占用费。公司认为,《五方协议》明确规定,武汉银福运营武汉公交项目结束,以武汉银福的销售收入偿还博瑞视野和上海岳英借给武汉银福的资金,公司按约定从武汉银福收取媒体使用费,上海岳英起诉的1600万元是上海岳英借给武汉银福,公司没有义务返还。因此,双方未能就此进行谈判。上海岳英随后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和武汉银福返还1600万元和资本占用利息(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014号)。
2023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武汉银福将1600万元返还上海越英,并支付资金利息;2、驳回上海越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此后,上海越英和武汉银福拒绝接受判决,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越英要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支持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武汉银福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驳回上海越英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二、进度
近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公司、博瑞视野、武汉银福、上海越英、黄震达成调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一)《五方协议》自达成调解之日起终止,不再履行;各方终止履行《五方协议》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2)武汉银福公司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贷款本金1600万元及一审判决计算的利息返还上海越英公司。
(三)上海越英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公司与上海越英形成了2025年武汉银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是:同意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暂定在2025年1月31日前公开转让博瑞银福60%的股权,包括上海越英在内的所有意向受让人均可报名参加,上海越英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武汉银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未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双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可以延长股权转让期限),双方同意解散武汉银福。
三、本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法院的调解结果不会对我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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