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料公告号:临2024-1488
债券代码:11012债券简称:福新可转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51001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14天
●审查程序:浙江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在该金额内回收滚动。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资本保护金融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以降低市场波动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金融产品3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回上述金融本金并获得收入。具体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委托给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131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43元/股。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达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证[2021]20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放在专户管理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2891号)批准,批准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面值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29、01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达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3〕12)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项账户管理。
(3)截至2024年12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人民币:
注:
1、累计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2、如果上表中的一些小计数与每个明细数相加,并且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是由结果四舍五入造成的。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委托财务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5年1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25年1月16日,产品到期日为14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在此限额内回收滚动。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盈亏平衡金融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能够保证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由财务部门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和运营,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金融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管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会计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金融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和储存,并评估可能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金融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入”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会计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决策程序和意见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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