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股票简称:同力太阳升起公示序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北京市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启鸿源”)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为天启鸿源给予担保额度rmb8,000万余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此次贷款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76.81万余元。
●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截至公告日,企业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并且于2023年5月22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运营和市场拓展要求,确保子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在保证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贷款担保,给予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融资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等)、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多个贷款担保方式紧密结合等方式。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会审核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市区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为了满足天启鸿源的运营和公司发展要求,确保天启鸿源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在保证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前不久,公司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合同规定”),为天启鸿源向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分行办理的rmb10,000万余元综合授信给予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以上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除此次贷款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76.81万余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名字: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字: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分行
3、借款人名字:北京市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贷款担保最高债权额:8,000万余元
5、贷款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6、确保信用额度有效期限
(一)、确保信用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01月05日至2025年01月04日止。
(二)、除合同规定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债务的产生日务必在确保信用额度期限内,每一笔负债到期还款日可以超过确保信用额度有效期到期还款日,即无论借款人每笔债务到期还款日是否超过确保信用额度有效期到期还款日,担保人对所保障的债务都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担保期限为:
(一)、担保期限依据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借款人所提供每一笔股权融资分别计算,就每一笔股权融资来讲,担保期限为此笔股权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如每笔合同约定明确的融资分次到期,每次债务担保期限为每次股权融资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还款的,每一期债务担保期限也分期付款测算,担保期限为每一期债权到期的时候起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项下一切一笔股权融资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确保人在此锈与骨地表示认可和允许该贷款展期,担保人仍对合同约定中的各笔股权融资按照本合同规定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就每一笔贷款展期的融资来讲,担保期限为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主合同约定公布负债提早到期,则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向借款人通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金融机构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票据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垫款账款的时候起三年,分批垫付的,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垫付的时候起分别计算。
(七)、商业服务承兑汇票贴现的担保期限为贴现票据期满的时候起三年。
(八)、债务人为借款人所提供的别的表里外各类信贷业务,自此笔信贷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
(一)、合同规定所担保债务(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务人根据主合同规定为借款人给予各类贷款、股权融资、贷款担保及其它表里外信贷业务但对借款人所形成的所有债务,包含但是不限于债务本钱、贷款利息(含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等。
(二)、合同规定确保信用额度开始计算前债务人对借款人已经存在的、合同规定协商一致转到本协议约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债务。
(三)、在确保信用额度期限内债务人为借款人进行办理保理融资、承兑汇票、单据复购、贷款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在确保信用额度有效期限之后才因借款人不付、债务人垫付等情形而造成的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也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债务人因借款人申请办理主合同项下各类股权融资、贷款担保及其它表里外各类信贷业务而拥有的每一笔债务本金、贷款利息、其它杂费、履行期限、主要用途、被告方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别的相关事宜以主合同项下的协议、合同书、申请报告、通知单、各种凭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史料记载为标准,所以该协议、合同书、申请报告、通知单、各种凭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审签或签定不用担保人确定。
(五)、为防止分歧,债务人因提前准备、健全、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合同规定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力或与其相关而造成的相关费用和开支(包含但是不限于律师费、起诉(诉讼)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出示执行证书的费等)均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企业为天启鸿源向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按照其市场拓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的有效经营活动。天启鸿源现阶段运营正常的,有实力还款全部债务,且天启鸿源做为子公司,企业能够及时操控其资信情况、履约情况会计严控风险,此次贷款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企业总计对外担保金额达44,500.00万余元(贷款担保总金额包括现阶段生效保证合同金额及贷款担保合同期满但仍然担负担保义务金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27.47%。目前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为41,5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25.61%;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为3,0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公司净资产的1.85%。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企业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省同力太阳升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