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店公告号:2024-09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万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额的272、819、859股0.22%。
2、2024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盐津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店”)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第一项议案》,该议案解除了2023年第二期限售期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已经完成了第一次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信息》<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提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公布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和宣传说明》。
4、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其相关事项,并披露了盐津铺食品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释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期限和每期限终止期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制期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
2、满足终止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已经实现。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制的有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2024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
2、共有31个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3、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万股,可申请终止限售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最新股本总额的272、819、859股的0.22%。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2023年股权分配计划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95、992、985股扣除195、991、935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增加4股。
5、董事和高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张磊、张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后,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0号、《股份变更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有差异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变更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变更为公司初步计算结果。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制性股票销售条件和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销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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