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证券简称:华帝股份公告号:2024-04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在中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选择机会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本金),不超过2亿元(含本金),回购价格不超过8.67元/股(含本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16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发表。(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由于回购计划发布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回购股价上限由8.67元/股(含本数)调整至8.38元/股(含本数)。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于2024年6月25日发表的公司。(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回购期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回购74998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2024年1月3日发表的《证券日报》(http://www.cninfo.com.cn)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自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回购进度。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6月2日、2024年7日、2024年6月2日、2024年7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日。(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16589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6%,交易最高价格为7.22元/股,交易最低价格为5.41元/股,交易资金总额为1万元、358.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18日,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二。股份回购实施与股份回购计划无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金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与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计划的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计划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得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回购计划的实施已经完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股份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的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5.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和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累计回购股份16、589、8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6%,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成功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目的,或者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目的的,未使用的部分依法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7.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的所有股份均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自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未实施上述目的的,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华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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