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0证券简称:云中马公告号:2024-060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8月16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44)。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计划自2024年8月1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50%,总增持金额为6.00元、8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关于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书》,已于2024年11月18日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叶福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885、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
(3)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前12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其中,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福忠计划自2024年6月6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金额不低于620万元,不超过770万元,具体内容见2024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34)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详见公司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的公告》。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类型:公司无限销售流通a股。
(三)拟增持股份金额:拟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6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计划不设定增持股份的价格范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价波动和资本市场总体趋势选择增持公司股份的机会。
(六)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
增持计划实施期为自2024年8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因重大规划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复牌后将顺延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计划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八)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增持比例不超过2%。
三、实施增持计划。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2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50%,总增持金额为6000元,8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计划已实施。
增持实施后,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8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181%。
四、律师核实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就增持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专项验证意见发布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免除要约;本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实施结果公告将与本专项核查意见一起披露。
五、其他说明
(1)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增持实施后,相关增持主体将在法定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转让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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