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公布基本信息
注:
(1)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相关基金股息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入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个月的,不得进行收入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各单位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得低于面值。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股权登记日后(含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或转让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后(含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让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由于股息导致基金股票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股票净值仍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方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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