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股票简称:富吉瑞公示序号: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先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48,371,349股。我们公司确定,上市流通总数 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限售期为自北京市富吉瑞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富吉瑞”)股票发行之日(2021年10月18日)起36月。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48,371,349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0月18日。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开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820号),北京市富吉瑞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富吉瑞”)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0股,并且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市值为57,000,000股,发行后总市值为76,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60,541,969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15,458,031股。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股票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2021年10月18日)起36月。此次上市流通涉及到的公司股东15名,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数量达到48,371,349股,总股本的63.65%,将在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造成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所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承诺如下所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购分配、自行锁住股权、增加锁住时限承诺
1、大股东、控股股东黄富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服务承诺
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己方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己方持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假如企业上市后因为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相同);企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己方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己方职位变动、辞职等原因而停止。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拥有更长期限标准的,依照监管规则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2、拥有外国投资者股份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黄富元、季云松、胡岚、李宜斌、周成、赵寅、吴雪、翟鹏服务承诺
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己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出任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期内,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己持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假如企业上市后因为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相同);企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公司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拥有更长期限标准的,依照监管规则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愿服务承诺
1、外国投资者大股东、控股股东黄富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服务承诺
在己方持有企业股票锁住期满,己方拟减持企业股票的,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开展高管增持。己方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具体方式包含但是不限于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
己方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需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并依据上海交易所标准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己方持有企业股票锁住期满三年内拟减持企业股票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假如企业上市后因为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
除上述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没有其他尤其服务承诺。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上述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
四、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费状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状况。
五、中介服务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英证券”或“承销商”)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组织,经核实觉得:
1、富吉瑞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都已认真履行了对应的股权锁定承诺。
2、富吉瑞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总数、此次具体可流通股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长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日,富吉瑞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富吉瑞此次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数量达到48,371,349股,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2021年10月18日)起36月。
(二)此次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10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
注:拥有增发股票占总市值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七、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富吉瑞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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