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股票简称:金富科技公示序号:2024-035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2383号文)审批,公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6,500.00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8.93元。截止到2020年11月3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6,500.00亿港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580,450,000.00元,扣减发行费rmb90,132,700.00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490,317,300.00元。主承销商扣减含增值税承销费用和证券承销花费67,114,627.04元(没有早期用自筹资金垫款的承销费用和证券承销花费2,000,000.00元),没有企业增值税总金额63,315,685.89元,具体到帐募资rmb513,335,372.96元。以上资金到位状况业经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2号《验资报告》认证。
二、募资账号管理状况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已开设了募资重点帐户,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
2020年11月17日,企业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虎门分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虎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9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市翔兆科技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虎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15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林市翔兆科技公司会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虎门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0年11月18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11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6月18日、2022年8月19日公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公告。
募资重点账户设立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帐户注销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注销四个募资重点账户资产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了方便企业资金帐户管理方法,企业于近日注销以上募资重点帐户,该重点账户上盈余利息费用总共1,310,578.20元所有拷贝到至企业已有帐户。以上募资重点账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承销商签订的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结余资产(包含利息费用)小于五百万元或是小于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能够免除股东会、股东会等审议程序,其应用情况必须在年报中披露。依据上述要求,公司本次销户募资重点帐户可免除递交董事会审议,亦不用承销商发布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募资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资重点帐户已经全部销户结束,募资不足以满足相关业务的那一部分,由企业以自有资金付款。
四、备查簿文档
1、募资重点帐户销户证明文档。
金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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