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股票简称:中大力德公示序号:2024-04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108号)审批,常州中大力德智能化传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发行可转债27,000万余元(下称“本次发行”),时间6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体发售2,700,000张,每一张的颜值金额为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270,000,000.00元,扣减包销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花费、信用评级机构花费、信息公开费、手续费等发行费总计(未税)6,133,962.27元,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263,866,037.73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发行可转债的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453号)。
二、募集资金用途历年来变动状况
企业发行可转债原募投项目“智能化执行装置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计划各自资金投入19,386.00万元和3,000.00万余元。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举行了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允许企业变更一部分募资11,500.00万余元,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中大力德推动科技公司(下称“佛山市里面大”)执行新增加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化执行装置及大型RV减速机生产线项目”。本次项目项目投资17,500.00万余元,资产主要来自募投资金,不足部分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投入,项目执行地点为广东佛山市顺德北滘镇,项目建设期为24月。以上所使用的募资是来自于企业发行可转债原募投项目“智能化执行装置生产基地项目”并未所使用的募资9,500.00万余元及其“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并未所使用的募资2,000.00万余元,实际调节如下:
企业:万余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需求,成立公司募资重点帐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应用进行监管,并和承销商国投集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投集团证劵”,即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市鄞东分行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佛山市里面大在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慈溪市支行建立了募资重点帐户,公司及佛山市中交流会同国投集团证劵,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慈溪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佛山市里面大募资重点账号信息如下所示:
四、此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市里面大已经将藏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慈溪市支行募资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登记了这一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流程。公司及佛山市中交流会同承销商,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慈溪市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对应停止。
五、备查簿文档
1、撤消结算账户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中大力德智能化传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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