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股票简称:澳华内镜公示序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上海市澳华内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长助理施晓江先生、副总陈鹏老先生、副总包寒晶老先生、副总经理王希光先生通知函,根据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自信以及对于企业股票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9月23日起6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许可的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持股额度不少于370万余元(含,相同)且不超过620万余元(含,相同)。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发生改变或现行政策因素等,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加持行为主体在实施措施的过程当中,将遵循证监会及其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及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2024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副总及董事长助理施晓江先生、副总陈鹏老先生、副总包寒晶老先生、副总经理王希光老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经费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根据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自信以及对于企业股票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提高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平稳、持续发展,确定增持公司股份。拟自2024年9月23日起6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许可的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主体名字:副总及董事长助理施晓江先生、副总陈鹏老先生、副总包寒晶老先生、副总经理王希光老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加持行为主体立即持有股份如下:
(三)在公告披露日以前12个月,上述人员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自信心以及对于企业股票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提高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平稳、持续发展,确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法: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许可的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加持企业无限售标准商品流通A股股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各加持行为主体拟增持股份额度不少于370万余元且不超过620万元。详细如下: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钱:此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股份价格定位,将结合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金融市场整体趋势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五)此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限: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期内自2024年9月23日起6个月,遇有企业股票因策划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在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
(七)这次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以上加持行为主体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股权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其增持计划结束后6个月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关键期交易股份和短线炒股。
三、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执行执行风险。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别的表明
(一)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执行增持公司股份方案环节中,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等有关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及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在加持执行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股权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密切关注此次增持计划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澳华内镜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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