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股票简称:杭华股份公告序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4,128,500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4,128,500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9月24日。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杭华油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实现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股份登记工作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的决策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核查意见。
公司在2023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5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结合公司别的独董委托,独董刘国健先生做为征选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的此次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向领导公司股东征选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4日,企业对此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接到某些职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明确提出咨询,已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此外,没有别的职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提出任何质疑。2023年8月26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序号:2023-022)。
(四)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3-028)。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情况提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归属名册展开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的相关情况
(一)此次所属的股权总数
(二)此次所属个股由来状况
此次所属的个股来源为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票。
(三)所属总数
此次所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120人。
三、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状况
(一)此次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24日
(二)此次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总数:4,128,500股
(三)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次所属个股的限购和转让限定
1、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它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所持可由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能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收益还本公司提供的,本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收益。
3、在此次激励计划期限内,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对董事、高管人员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改变,则这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其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转让时合乎重新编辑的有关规定。
(四)此次股本变动状况
企业:股
此次股本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报告及股份登记状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76号,对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达到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注资情况进行检审。经检审,截止到2024年9月2日,企业已接收12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交纳的认缴出资额总计rmb13,624,050.00元,在其中记入总股本4,128,500.00元,记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9,495,550.00元。
2024年9月19日,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股权登记已经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此次所属后新增加股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企业2024年1-6月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59,912,405.39元,企业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此次所属后,以所属后总市值420,128,500股为基准测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低。
此次所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4,128,500股,占所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9%,对企业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不组成深远影响。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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