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股票简称:瑞联新材公示序号:2024-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得超过39元/股(含)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得超过38.88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节开始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2024年2月23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以上股东、老总刘晓春先生向董事会建议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为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用以销户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6)。
企业分别在2024年2月26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1元/股,复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及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27)。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本次回购计划方案要求,公司本次执行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51元/股调整至不得超过39元/股,除上述情况调节外,复购策略的其他事宜均没变化。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7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主要原因
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除复购专户中股权之后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价税合计),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因为公司执行股份回购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参加此次权益分派。如果在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公告披露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的证券登记日期内,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资产重组股权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分派额度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93)。此次权益分派股东证券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除权除息(息)日为2024年9月5日。权益分派出台后,按公司总股本换算每一股红股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所示:
每一股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总市值=(173,028,161×0.12)÷174,731,320≈0.1188元/股
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元/股)=证券登记日收盘价-0.1188
根据有关规定和《回购报告书》,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限制开展适当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的变化
依据《回购报告书》,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39元/股调整至不得超过38.88元/股,具体的价格调节公式如下: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一股红股=39-0.1188≈38.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依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38.88元/股的情形下,依照本次回购额度限制扣除已回购股份所付款金额的剩余的部分rmb4,000.68万余元计算,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1,028,981股,分类汇总此前已购买的股权总数1,703,159股后,回购股份总数合计约为2,73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174,731,320股比例约为1.56%;企业已经在2024年5月15日做到本次回购方案复购额度低限,总计回购股份1,418,611股,占公司总股本174,731,320股比例约为0.81%。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
四、其他事宜表明
除以上调节外,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宜均没变化。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市场状况,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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