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股票简称:周大生公示序号:2024-04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此次股权变动是通过大股东深圳朱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朱氏项目投资”)、第二大股东深圳金大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大元”)内部结构股权结构调整变化导致的,为家庭内部的公司股权转让,不属于向社会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周大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上市企业”、“周大生”)控制权变更,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2、周宗文与周华珍系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飞鸣为其二人之子。此次股权变动目的在于家庭内部持仓布置的调节,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此次股权变动后,周宗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企业占比下降到41.87%;周华珍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企业占比降到4.5%;周飞鸣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企业占比增加到了16.96%。
4、周宗文、周华珍、周飞鸣组成一致行动关联,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多方允许,在履行上市公司股份投票权、提案权时,周飞鸣以周宗文和周华珍的建议为标准保持一致行为。
5、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股比例为63.33%,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概况
(1)公司股权转让前:
朱氏项目投资拥有周大生股权数量达到609,018,750股,占周大生总股本比例是55.57%,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大元拥有周大生股权数量达到78,833,142股,占周大生总股本比例是7.19%,为公司发展第二大股东。
出让前控制电路如下所示:
(2)公司股权转让后:
周宗文将其持有的朱氏项目投资14.76%的股权转让给他的儿子周飞鸣,周华珍将其持有的朱氏项目投资2.7%的股权转让给他的儿子周飞鸣,出让后,周宗文拥有朱氏项目投资股份比例为75.24%,周华珍拥有朱氏项目投资股份比例为7.3%,周飞鸣拥有朱氏项目投资股份比例为17.46%,周宗文仍然是朱氏投入的控股权公司股东。与此同时,周宗文将其持有的金大元80%的股权转让给他的儿子周飞鸣,出让后,周飞鸣拥有金大元100%的股权。
周宗文、周华珍、周飞鸣相互之间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转让系一致行动人内部结构出让,三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以及占比并未发生变化。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多方允许,在履行上市公司股份投票权、提案权时,周飞鸣以周宗文和周华珍的建议为标准保持一致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周宗文和周华珍。
出让后控制电路如下所示:
(3)出让前后左右股权变化情况:
企业:股
二、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
周宗文(通称“招标方1”)、周华珍(通称“招标方2”)、周飞鸣(通称“承包方”)签定《一致行动协议》,为确保公司控制权及经营权的持续性和安全性,提升公司运营、决策的过程高效率,经沟通协商,多方达成共识如下所示:
多方允许,在朱氏项目投资、金大元持有公司股份期内,朱氏项目投资、金大元履行企业股东大会提案权、投票权、对企业日常运营开展决策时,金大元无条件的以朱氏项目投资的建议为标准保持一致行为,并依据朱氏项目投资确定的意思表示开展提议或决议。
多方允许,在甲方、承包方做为朱氏项目投资公司股东期内,在朱氏项目投资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履行企业股东大会提案权、投票权前,多方应做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经多方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承包方无条件的以招标方建议为标准。
三、其他事宜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宗文、周华珍、周飞鸣已编写《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7月18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知。
四、备查簿文档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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