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股票简称:迎丰股份公告序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权办公楼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傅双利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倪慧芳女性列席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设立分公司经营地及修定《公司章程》并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此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或是股东代表拥有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马茜芝、张静剑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迎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5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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