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示序号:2024-06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看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在下午14:00。
(2)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3)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企业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法举办。
(5)召集人:企业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9人,意味着股权142,444,94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4.9340%。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141,388,65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4.4525%。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人,意味着股权1,056,29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81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意味着股权1,056,49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816%。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2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1%。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意味着股权1,056,29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815%。
(3)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法律事务所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的决议和表决状况
1、决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决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决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决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决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决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决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决议《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范庆伟、江西省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范玉隆总共持有股份141,388,455股,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允许1,056,49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决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决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决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42,444,94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允许1,056,4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法律事务所印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市伟隆阀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