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通过和东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财富证券”)商议,自2024年3月12日起(含)提升东方财富证券为本公司集团旗下一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并开通银行开户、认购、赎出、定期定额投资、变换业务流程。详情如下:
一、可用的投资人范畴
根据东方财富证券银行开户、认购、赎出、定期定额投资、变换本集团旗下一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符合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的投资人。
二、适用业务范围
自2024年3月12日起(含),投资者可根据东方财富证券申请办理上述产品的开户、认购、赎出、定期定额投资、变换等服务。
有关业务查询时间和相关流程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操作过程中,对最少认购额度及交易极差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具体规定为标准。管理员要求每笔变换市场份额不能低于100份。东方财富证券可根据各自状况设置每笔最少变换转走市场份额,除集合计划管理员还有另外公示外,不能低于集合计划管理员要求的上述最少市场份额限定。投资人在东方财富证券来投资时要以东方财富证券的通知为准。
三、变换业务流程
有关集合计划变换业务费率计算及交易规则请再行参照集合计划最新募集说明书、变换交易规则说明及我们公司已刊登的申请办理变换业务流程相关公告,投资人申请办理集合计划转换时要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相关规定递交业务申请。
四、优惠促销
自2024年3月12日起(含),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认购上述产品时,参与东方财富证券公示的费率优惠主题活动,详细折扣优惠利率及费率优惠时限以东方财富证券通知为准。原产品利率请详细资产管理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等法律条文,及其我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流程公示。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资询相关情况:
(1)上海市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3、021-23154762
企业官网:www.htsamc.com
(2)东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企业官网:www.xzsec.com
六、重要提醒
1、东方财富证券实际服务网点、业务查询方法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照东方财富证券的有关规定。
2、风险防范: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请在项目投资前要仔细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产品信息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以及相关业务公示,深刻认识新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商品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状况、销售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
3、投资人理应深入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存款方法的差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正确引导投资者进行长线投资、均值运营成本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投资方式。可是定期定额投资根本无法避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项目投资所固有的风险性,无法保证投资人获取收益,并不是取代存款的等效电路理财方法。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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