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股票简称:鸣志电器公示序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鸣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用贷款最高额度总额不超过15,000万余元(含15,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准许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承销商均发布了确立同意意见,审核决策制定符合规定监管政策。
截至本公告公布时间,企业累计偿还募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15,000万余元。到此,企业已经将以上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内,并没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没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方案的正常进行或者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高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市鸣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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