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股票简称:西大门公示序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月31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省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柳庆华先生组织,大会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方式和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董雨亭女性参加现场会议;公司其他管理层均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2、有关竞选企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此次会议的议案1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获得表决通过,提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获得表决通过。所有提案早已出席本次会议的高效决议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侓师:蒋广辉、宋思琪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是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1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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