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股票简称:时代新材公示序号:临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区203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彭华文老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采用现场加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大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7人,执行董事刘建、张向阳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丁有军、李玉辉、张乐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夏智出席了本次会议;管理层彭超义、侯斌斌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与中车集团等企业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第1项提案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株洲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车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中车株洲车子实业公司管理有限公司、中车资阳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车南京市浦镇实业公司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车洪雅实业公司管理有限公司、株洲中车石家庄市建材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
侓师:唐建平、史胜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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