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股票简称:唯赛勃公示序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谢建新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6人,参加6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xx韬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登记公司变更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有关于聘用企业2023年度审计公司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有关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2、3为特别决议提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其他提案均是普通决议提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半数以上一致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2、3、4、5、6、7对此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系事宜提案的表决,不会有回避表决的现象。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李晗、潘雨晨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上海市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均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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