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证券简称:正源股份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富乾乘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韩冬;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富乾乘,董事张伟娟、董事张立金,独立董事段琳、独立董事吴俊毅、独立董事王晓明,董事薛雷、董事成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李长龙、监事赵胜,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长管雪、监事黄娜、监事丁一娴;
3、董事会秘书赵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肖建波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琳、陈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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