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股票简称:森麒麟公示序号:2024-046
债卷编码:127050债卷通称:麟麟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山东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峨嵋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法:此次会议采取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秦龙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法定代理人4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377,873,934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1.3222%(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除权日,公司总股本为738,777,253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数为736,277,253股)。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10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364,425,37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9.4957%。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法定代理人3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3,448,55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826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法定代理人35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3,448,75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8266%。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法定代理人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2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3%。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法定代理人33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3,448,55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8266%。
(3)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
(4)德恒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7,743,13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抵制11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放弃20,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3,317,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274%;抵制1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224%;放弃20,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37,0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89%;抵制11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19%。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1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8553%;抵制1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224%;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32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37,0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89%;抵制11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19%。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1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8553%;抵制1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224%;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322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37,0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89%;抵制11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19%。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1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8553%;抵制1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224%;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322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系公司股东秦龙老先生、林文龙老先生、金胜勇老先生、秦靖博老先生、青岛市森忠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伟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宝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青岛市森玲林公司商务咨询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本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7,518,0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9014%;抵制123,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放弃5,807,5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825%。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18,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9014%;抵制1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161%;放弃5,807,5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182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43,2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5%;抵制123,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6%;放弃5,807,5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69%。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18,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9014%;抵制1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161%;放弃5,807,5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182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25,3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58%;抵制122,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4%;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19%。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0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5.7683%;抵制1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094%;放弃5,826,3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3223%。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66,8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8%;抵制100,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放弃5,807,1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68%。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41,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6.0769%;抵制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436%;放弃5,807,1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17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371,966,82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8%;抵制100,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放弃5,807,1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68%。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541,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6.0769%;抵制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436%;放弃5,807,108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5,806,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17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印证侓师名字:谢强、胡宝月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此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此次会议的提案及其决议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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