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3月6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股票基金合同生效前律师代理费、会计费、信息公开费由基金管理人担负。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该只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份;该一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拥有该只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进行资产持股数状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规确定本基金逐渐申请办理认购的实际日期,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认购逐渐声明中要求。
基金托管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以后申请办理赎出,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赎出逐渐声明中要求。
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认购与提现的起始时间。
基金托管人不可在股票合同规定以外的日期或是时长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出或是变换。投资者在股票基金合同规定以外的日期及时长明确提出认购、提现或变换申请办理且登记机构确定接纳的,其基金认购认购、赎出价钱给下一对外开放日基金认购认购、赎出的价钱。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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