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股票简称:汇绿生态公示序号:2024-010
此次方案加持全体成员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1月24日公布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飞之一致行动人、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方案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加持总额不得少于rmb1350万余元并且不高过rmb2000万余元;
2、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以上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加持行为主体总计已加持额度6,759,142元。此次增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加持行为主体将继续按照明确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方案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此次加持主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飞之一致行动人、执行董事、高管人员;
2、加持行为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现象:
表明:(1)李俊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飞的儿子;李晓伟、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飞系兄弟关系;金小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飞之另一半,李俊豪、李晓伟、金小川系控股股东王飞飞一致行动人。(2)李晓伟拥有宁波市汇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市汇宁”)18.48%的股份并任宁波市汇宁公司监事;金小川拥有宁波市汇宁10.92%的股份并任宁波市汇宁主管,宁波市汇宁拥有汇绿生态股权总数145,354,943股。
3、以上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增持计划前12月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方案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公示前6个月不会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是控股股东及公司经营精英团队根据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有进的自信,及其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计划:李俊豪、李晓伟、金小川、刘勇、严琦、孙鹏、李岩方案总计加持总额不得少于rmb1350万余元并且不高过rmb2000万余元;
3、此次增持计划价格是不得超过6.6元/股;
4、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时限:始行公告之日起6个月;
5、此次增持计划的持股形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
6、此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此次增持计划不会因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变化和停止;
8、此次加持的股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进行部分锁住;
9、这次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
加持人承诺在以上执行时间内进行此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加持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关键期交易股权、短线炒股等情形。
三、增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此次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加持行为主体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实际清单如下所示:
注:之上报表有关占比合计数与分项目数据信息若有差别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以上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加持行为主体总计已加持额度6,759,142元。此次增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加持行为主体将继续按照明确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为公司股价超过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造成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是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如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别的表明
1、此次加持个人行为不会有违背《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的状况;
2、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3、这次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承诺在加持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关键期交易股权、短线炒股等情形;
4、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密切关注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并督促严苛按有关规定交易公司股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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