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号:2025-00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证情况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综合业务信用额度和有效期内,完全处理上述信用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和信用品种的综合业务信用额度;确定综合业务信用额度的金额和利率;签署与综合业务信用额度相关的申请、贷款、担保等合同文件;与综合业务信用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详见《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38)。
二、保证进度
公司近日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福山分行(以下简称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对2025年1月8日至2028年1月7日发生的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债权提供最高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5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新泰材料最高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分行
2、担保人: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共同担保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挪用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7、担保期:贷款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期为债权银行预付款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担保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发生多项债权的,保证期按每项债权分别计算,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由债务人分期履行的,保证期为主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责任,保证期自延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的主要债权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主合同约定提前到期的,自主合同项下的主要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
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余额为5082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具体情况如下:
(一)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无相互担保,无逾期外部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常商银福山支行高保字2025年第0005号)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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