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号:2024-0566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企业”)2023年年度合伙会议决议文件,同意合伙企业认购规模从23亿元到20.72亿元,同意有限合伙人雪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或“公司”)认购出资从5000万元到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号召,雪龙集团于2021年12月6日签署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风险投资(新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以合伙形式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子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和初始增长型中小企业。详见2021年1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投资基金股份公告》(公告号:2021-038)。
二、进度
1、2022年9月15日,合伙企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大会。会议同意,合伙企业认购基金总规模增至23亿元,其中雪龙集团认购出资额为5000万元,认购出资额占2.17%。根据合伙协议,公司分三期支付,首次出资额为1500万元。
2、根据合伙企业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9月4日第二次出资,出资金额为1500万元。
3、近日,公司收到了合伙企业签署后的《2023年年度合伙会议决议》。根据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资和条款修改》等议案。决议同意以下事项:(1)同意合伙企业认购规模由23亿元改为20.72亿元;(2)同意雪龙集团等12家有限合伙人不再支付第三期出资,总额减少2.08亿元,其中雪龙集团认购出资减少2.00万元;(3)同意雪龙集团将第二期出资对应的基金份额以1.5万元转让给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转让协议将生效,各方将配合完成财产份额转让。
变更完成后,雪龙集团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1500万元,公司已完成相关认缴出资。
三、本次调整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商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不包括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公司投资合伙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当前财务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上述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虽然普通合作伙伴在投资领域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目标公司管理、交易计划、投资后管理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回报低于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积极督促其加强投资后管理和进度,努力降低投资风险,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和基金管理人处工作,未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