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股票简称:丽臣实业公示序号:2024-04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13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部分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54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4,107万余元(含)的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15.6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稳定股价,购买的股权将注销,从而降低公司注册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3个月(2024年11月12日止)。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并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6)及2024年8月17日公布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35)等相关公告。
2024年8月30日,企业实行了初次复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号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40)。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发售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每多百分之一的,必须在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给予公布。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10月14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64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比例约为1.0000%,最大卖价15.56元/股,最低成交价13.10元/股,交易量总额18,313,306.5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股权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宜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均达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段、自有资金均达到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财产清单银行对账单。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