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13号)的需求,通过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10月8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称“我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股票“光大证券”(601211)用“指数值收益法”开展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性参照各类有关相关因素并和基金管理人商议,待以上股票解禁且买卖反映活跃市场买卖特点后,将恢复为选用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到时候不会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防范:
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我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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