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38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2337号文审批,企业发行可转债1,160.00万多张,发行价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人民币,扣减各类发行费总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作进项税额抵扣,具体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企业对募资执行专用账户存储系统。
二、募资储放及管理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先后在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市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分行(下列统称“开户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并按相关规定与开户行、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90)。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开办及存续期如下:
三、此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状况
企业在可转换债券募资到账后,依照募集资金用途应用,用以“福泉市新式酸化一体磷网络资源深加工新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铁矿开发利用选矿厂设备及配套设施”“30万吨级/年铝土矿制硫酸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资已使用完毕并已经完成专用账户销户,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1-135、2023-034、2023-079)。
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允许公司终止应用募资基本建设“福泉市新式酸化一体磷网络资源深加工新项目—30万吨级/年铝土矿制硫酸设备”、“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募投项目,并把上述情况两个项目未使用的募资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铁矿山技术创新建筑项目”,以上变动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以划拨日银行转帐票据为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21)。
截止到2024年9月24日,企业已经将上述两个原募投项目未使用的募资及其银行结息总共296,493,577.56元划转至贵州省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在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分行开办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52050165603609001828),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且原募资专户将不会正常使用,企业已经在近日办理完毕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登记。以上募资重点账号注销后,企业就得募资帐户和银行、承销商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