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5股票简称:国博电子公示序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方形中单15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梅滨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别的公司高管出席状况。
企业董事长助理当场列席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列席,国浩律师(南京市)法律事务所郑华菊女性、侍小蜜女性参加印证。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贯彻落实“管理提升重收益”行动计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企业2024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1、2、3项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市)公司
侓师:郑华菊女性、侍小蜜女性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市国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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