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股票简称:丽臣实业公示序号:2024-03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召开的现象
1、召开的时间也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长沙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刘茂林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出席的状况
1、股东及公司股东代表出席的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172人,意味着175名股东,意味着股权数85,538,30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4.9691%。
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0人,意味着53名股东,意味着股权数60,450,585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5.9142%。
根据网上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2人,意味着股权数25,087,7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9.0549%。
2、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出席状况:
参加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意味着总共159人,意味着股权数28,017,702.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1.2803%。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意味着39人,意味着股权数7,843,985.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9578%。
根据网上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意味着120人,意味着股权数20,173,7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3226%。
(三)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信方式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现场方法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四)企业聘用的见证侓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决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3,507,74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6261%;抵制53,8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30%;放弃1,97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97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10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5,987,14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2.7526%;抵制53,8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922%;放弃1,97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97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05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效果
表决结果:允许85,520,9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8,000,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0%;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2回购股份符合规定标准
表决结果:允许85,520,9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8,000,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0%;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3回购股份的形式、价格定位
表决结果:允许84,822,8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1636%;抵制704,8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8240%;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7,302,2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4463%;;抵制704,8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5158%;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4复购股份的种类、主要用途、总数、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购买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允许85,517,38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55%;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4,16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7,996,78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53%;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4,16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5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允许84,866,38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2145%;抵制657,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7690%;放弃14,16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6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7,345,78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6018%;抵制657,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477%;放弃14,16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5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6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表决结果:允许85,520,9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8,000,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0%;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7回购股份后依规注销相关安排,及其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表决结果:允许85,520,9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8,000,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0%;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8申请办理此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实际受权
表决结果:允许85,520,9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9%;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允许28,000,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0%;抵制6,7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41%;放弃10,62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9,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合理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王文豪律师和周良侓师。
2、律师见证总结性建议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质合乎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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