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股票简称:华纬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4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议的现象;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早上9:15至晚上3: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万佳路26号。
3、召开方法:此次会议采取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还可以在此次会议网上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当场决议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倘若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合理投票选举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经理金雷
6、董事、公司监事、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法定代理人总共5名,意味着股权数量达到13,785,38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5748%。在其中:
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0名,意味着股权总数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5名,意味着股权总数13,785,38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57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法定代理人总共4人,意味着股权总数68,18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5%。在其中:
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法定代理人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意味着股权68,18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75%。
(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除权日,公司总股本为183,009,600股,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总计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018,724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因而,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数为181,990,876股。)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允许13,7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054%;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94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允许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企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参与者以及与参与者存在关联关联股东对该提案展开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允许13,7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054%;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94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允许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企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参与者以及与参与者存在关联关联股东对该提案展开了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允许13,7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054%;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94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允许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抵制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企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参与者以及与参与者存在关联关联股东对该提案展开了回避表决。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杭州市)法律事务所尤遥瑶、孙万德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市中伦(杭州市)法律事务所有关华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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