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股票简称:澳华内镜公示序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07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66号澳华内镜商务大厦十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顾康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施晓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
侓师:夏青、说钰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质、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澳华内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7日
●上报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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