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6月14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依据《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承诺在满足相关基金的分红标准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利润分配。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挑选股票分红方法的投资人市场红利款将在红股派发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认购或转到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赎出或转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认购或转到金额以利益备案日除权除息之后的份额净值为计算标准明确认购或转到的基金认购。
(3)针对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
(4)投资者可在利益备案日前改动基金分红方式,改动分红方式最迟应不迟于年底分红利益备案日前一天递交申请(因各销售机构针对分红方式更改的系统配置确定有所差异,年底分红最后的结果应以股票基金登记机构系统软件确定为标准),这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标准。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请尽快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通中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线客服咨询400-700-8880,010-58573300或登陆网站http://www.hsfund.com了解相关状况。投资人也可以前往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进行了解。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细本基金升级更新的募集说明书、相关公告或本企业官网。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的分红造成份额净值转变,始终不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主要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中企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止机构投资者超大金额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化转到)业务流程的通知
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6月14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1、中止机构投资者本基金单日单独基金开户每笔或总计高过10万余元(没有10万余元)的高额认购、超大金额定期定额投资及超大金额变换转到业务流程。
2、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独基金开户每笔申请办理额度高过10万余元(没有10万余元)买卖交易,本基金将确定此笔申请办理不成功;如单日单独基金开户几笔总计申请办理额度高过10万余元(没有10万余元)的,则对申请依照申请办理额度由小到大排列,逐单累积至合乎不得超过10万(含)限额的申请办理确定取得成功,其他订单数确定不成功。
3、组织客户通过基金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超大金额认购、超大金额变换转到及超大金额定期定额投资买卖申请办理,中止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5:00。即6月13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买卖申请办理将视为6月14日买卖交易申请办理。投资人取得成功递交申请的时间也以本公司系统自动保存的时间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当日认购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买卖日起享受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当日赎出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买卖日起不享有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
2)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修复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中企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超大金额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化转到)业务有关日期。
3)本基金中止机构投资者超大金额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化转到)业务期间,本基金成功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扣费、变换转走业务和赎出保险等相关业务仍正常申请办理。
4)投资者可登录本企业官网(www.hsfund.com)查看有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010-58573300)资询相关的事宜。
风险防范:
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中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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