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股票简称:国泰集团公示序号:2024-临02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企业2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由董事长熊旭晴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洪余和老先生、执行董事刘元魁老先生因国家公务缘故未出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应邀出席4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何骥老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黄苏锦老先生、副总鹤城老先生、副总吴荣高先生、高级工程师彭学华先生、财务经理李仕民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年报全篇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关于企业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借款信用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7、有关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四)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五)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会议的议案1-6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7.01为累积投票提案,全部提案均表决通过。
2、以上提案5、提案7以及子提案,对5%以内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
侓师:刘中明、傅怡堃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省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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