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股票简称:四方新材公示序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重庆市砼磊高新科技混泥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砼磊高新科技”)、重庆市鑫科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鑫科新材”),系重庆市四方新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
●此次担保额度:此次做担保的最高额债务金额为2,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500万余元(含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年度贷款担保预估范围之内。
●此次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尤其风险防范:此次被贷款担保单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负债率高于70%,公司为子公司委任了经理、财务主管、项目负责人等关键管理者,其资信情况优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具有清偿债务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企业上次与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支行(下称“浦发重庆市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已期满到期,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浦发重庆市支行再次签署《综合授信合同》,为公司及子公司给予最高债权额总计rmb11,000万元综合授信。与此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成装饰建材与浦发重庆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总公司最高额债务rmb9,000万余元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和浦发重庆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是砼磊高新科技最高额债务rmb1,000万元和鑫科新材最高额债务rmb1,000万余元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和鑫科新材、砼磊高新的少数股东各自签订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依照对应的股份比例提供相关数额的贷款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会有质押担保的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次企业为子公司做担保,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父提供担保事宜在年度贷款担保预估信用额度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重庆市砼磊高新科技混泥土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概况
2、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元
以上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
(二)重庆市鑫科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2、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元
以上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企业:万余元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贷款担保关键为了满足企业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开拓市场、提高市场份额,根据公司共同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情况平稳,资信情况优良,具有偿债能力指标,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股东会建议
此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本年度担保额度预估早已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贷款担保能够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将有利于做优做强主营,确保不断、稳步发展。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金额达7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31.60%,在其中,企业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预估金额达7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31.60%。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开放担保事项;企业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5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22.80%。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市四方新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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