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股票简称:恒基达鑫公示序号:2024-017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5月15日在下午14:00时。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5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早上9:15至2024年5月15日在下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珠海石花西街167号西九商务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决议及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会议主持:企业董事长王青运女性;
6、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8人,意味着股权176,769,45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3.6468%。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人,意味着股权167,690,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1.4049%。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人,意味着股权9,079,450股,占公司股权数量2.2418%。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人,意味着股权9,079,450股,占公司股权数量2.2418%。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人,意味着股权9,079,450股,占公司股权数量2.2418%。
2、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珠海市)法律事务所委任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已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企业整体独董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本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无需要决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44%;抵制3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得到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7,690,000股,已对该提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数为9,079,450股。
总表决结果:允许8,760,25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44%;抵制319,2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760,25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44%;抵制319,2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表决结果:允许176,450,2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抵制319,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44%;抵制3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市)法律事务所委任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会议表决程序等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珠海市恒基达鑫国际性化工仓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大成(珠海市)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恒基达鑫国际性化工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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