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充分采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万股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相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0%,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精细化工业务和光伏发电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在2023年都实现了同比增长;
2、2023年度公司全力降低负债规模,成效初显,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了50.05%,资产负债率从37.11%下降至21.94%;
3、公司2023年度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分别达6,701.00万元和4,539.00万元;
4、如果剔除营业外收入和股权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年减亏11,025.54万元,有较大幅度改善;
5、公司预计2023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财务费用及计提股权激励费用。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基于该业绩预告时点,公司出售持有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的合伙份额后,仅剩余23%合伙份额。公司判断后续城市更新项目具体业务过程中,不再参与具体事务,故对其失去重大影响。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会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第5项指引,视同处置完毕,故公司将剩余的23%合伙份额转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金融资产,预计产生投资收益7,914.00万元。
后续随着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判断,由于公司是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关键申报事项仍可能有赖于公司的配合,因此公司虽然处置了日新合伙企业22%的合伙份额,但基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谨慎性原则判断,剩余23%合伙份额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更为稳妥。该会计处理差异预计导致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减少约4,000.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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