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函》,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人提议如下:
1、提议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元(含税)。
2、提议公司结合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在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开展2024年内分红,总金额不高于2.2亿元(含税)。
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提议予以研究,拟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择机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在收到上述提议函后,公司结合经营发展规划和今后经营预测分析,认为该提议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可实施性。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落实,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制定适宜方案积极推动上述预案获得审批通过,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分红安排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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