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股票简称:林州重机公示序号:2024-0018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账户余额超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0%,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担保余额超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为林州重机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机铸业”)在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支行4,500万元贷款业务流程做担保,时限一年。企业近日与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事项已分别经企业2023年8月25日、2024年1月12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林州重机铸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3、种类:有限公司
4、法人代表:郭廉明
5、注册资金:贰亿三仟伍佰万有光泽
6、创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7、居所:姚村镇河西村
8、业务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不锈钢铸件、铸造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制造;房屋租赁。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企业:万余元
注:2022年财务报表早已财务审计,2023年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
11、重机铸业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1、贷款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铸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务人: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支行
4、担保额度:4,500万余元
5、贷款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除开合同规定上述之主债权,还及于从而产生的利息(合同规定所说贷款利息包含贷款利息、滞纳金和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别的为签署或执行合同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及其债务人完成担保权利和债务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以及根据合同约定经债务人规定借款人需补充的保证金。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61,555万余元(含此次贷款担保),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53.02%;在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发展担保余额为16,000万余元,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39.77%,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担保余额为27,975万余元,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69.54%。以上贷款担保均依法履行对应的决议公布程序流程。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贷款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簿文档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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