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股票简称:大豪科技公示序号:2023-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8日公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北京市大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豪科技”)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大豪弘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大豪弘德”)列为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023年评定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备案名册,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大豪弘德高新企业证书号:GR202333010544,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限:三年。
此次系大豪弘德原高新企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而进行的再次评定,根据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税务要求,大豪弘德自此次根据高新企业再次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有关税收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税款。大豪弘德2023年已经根据相关规定依照15%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开展税务申报及预缴税款,因而此次获得高新科技企业资质不受影响企业2023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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