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股票简称:埃科光学公示序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合肥市埃科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分红拟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价税合计)不会改变,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金额调整至13,344,508.80元(价税合计)。
●调节缘故: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股权数量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实际参加股东分红的股权数量调整至66,722,544股。公司按照保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2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企业2023年年度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分配股利,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00元(价税合计)。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总数为998,210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测算预估共分派收益13,400,358.00元(价税合计)。在执行权益分派的证券登记日前,企业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资产重组股权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公司没有开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示序号:2024-014)。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债等权利。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总数为1,277,456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公司实际参加股东分红的股权总数为66,722,544股。依照保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公司为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00元(价税合计),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44,508.80元(价税合计),还是要以权益分派执行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市埃科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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