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股票简称:精艺股份公示序号:2024-018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案的现象。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6月6日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桐乡国际投资城市广场35F会议厅
3、召开方法:当场决议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黄裕辉老先生。
6、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
参加现场会议及参与网上投票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值为75,543,8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1432%。在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值为75,437,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1007%;
(2)依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此次会议网上投票完成后发放给企业的网上投票统计数据,参与网上投票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值为106,7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6%。
2、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广东省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提议进行审议和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对会议提案开展投票选举,此次会议产生下列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543,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根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543,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根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7,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2%。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35%;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65%。
表决结果:根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7,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2%。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35%;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6,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65%。
表决结果:根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7,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抵制106,7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35%;抵制10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6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根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6,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4%;抵制106,7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2%;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934%;抵制10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65%;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801%。
表决结果:根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6,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4%;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7,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6%。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934%;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107,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066%。
表决结果:根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543,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7199%;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801%。
表决结果:根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543,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7199%;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801%。
表决结果:根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543,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根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75,436,7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2%;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放弃107,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6%。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抵制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934%;放弃107,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066%。
表决结果:根据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省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当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精艺股份《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盈隆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精艺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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