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6月5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信息披露费、律师代理费和会计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担负,不在基金财产付款。
(2)本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申购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万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申购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万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本基金的最少持有期为30天,在短持有期期满日(没有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以明确提出赎出和变换转走申请办理。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遭遇在短拥有期限内不可以赎出基金份额的风险性。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少持有期期满日和原基金份额的最少持有期期满日保持一致。请投资者科学安排资金用于项目投资。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其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规确定本基金逐渐申请办理认购的实际日期,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认购逐渐声明中要求。基金托管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以后申请办理赎出,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赎出逐渐声明中要求。针对每一份基金认购,自其最少持有期期满日(含当日)后才能申请赎出和变换转走。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认购与提现的起始时间。
(2)销售机构审理投资者申购申请办理并不等于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工商登记注册人确定结果为准。请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日以后,到正规的销售机构的服务网点开展交易确认的查询,或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看。
风险防范:
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烦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要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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